朱巍:电商企业大数据杀熟普遍存在但认定有难度

  发布时间:2025-01-17 00:50:0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裴莹)3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做客《中国消费者报》和今日头条财经频道联合推出的“消费热点解读”栏目,分享他对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裴莹)3月19日,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电商大数但认定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做客《中国消费者报》和今日头条财经频道联合推出的企业“消费热点解读”栏目,分享他对预付式消费、据杀网购商家虚构原价等问题的熟普看法。

  近两年,遍存培训机构、难度健身房、朱巍美容店“跑路”导致消费者损失难以追回的电商大数但认定消费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朱巍就此分析认为,企业预付式消费对消费者来说有利有弊:“利”是据杀,消费者能获得一定优惠;“弊”是熟普,有的遍存经营者在消费者付费后,服务质量下降、难度额外加收费用,朱巍甚至跑路。从法律角度看,跑路不仅涉及消费合同违约,而且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罪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对于购物节期间电商虚构原价甚至促销价比平时更贵的现象,朱巍表示,虚构原价、虚假促销、以尾货冒充新品销售、虚假宣传打折信息、自标虚假价格、销售残次品、虚假有奖销售、虚构中奖名单等违法销售方式,在大大小小“购物节”中广泛存在,这些违法销售行为均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商家依法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以下为微访谈实录:

  中国消费者报:近两年常能看到培训机构、健身房、美容店“跑路”、消费者难以追回损失的新闻,你怎么看这一现象?消费者该如何规避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风险?

  朱巍:预付费对消费者来说有利有弊:“利”是,消费者能获得一定优惠;“弊”是,有的经营者在消费者付费后,服务质量下降、额外加收费用,甚至跑路。从法律角度看,跑路不仅涉及消费合同违约,而且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罪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消费者预防预付式消费陷阱,至少要特别注意以下4个方面:

  第一,要签订预付式消费书面合同,其中关于服务内容、退款标准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要特别留意。

  第二,尽量不选择新店,不偏听偏信推销人员的宣传,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核和保留商家营业执照等资质。

  第三,个人信息要做好保密,超出服务目的的个人信息不应被商家采集。

  第四,一旦出现问题,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要求商家退还预付款。商家拒绝或超过15日不履行退款义务的,消费者应向消协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近些年线上线下都有大大小小的购物节,一些商家虚构原价,有的甚至促销价比平时更贵,你怎么看这种现象?消费者是否可主张"退一赔三"?

  朱巍:虚构原价、虚假促销、以尾货冒充新品销售、虚假宣传打折信息、自标虚假价格、销售残次品、虚假有奖销售、虚构中奖名单等违法销售方式,在大大小小“购物节”中广泛存在,很多黑心商家、卖货主播利用各种噱头收消费者的“智商税”。

  这些违法销售行为均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商家依法应承担惩罚性赔偿。除此之外,违法商家也应按照《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还应按照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

  中国消费者报:经常看到电商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新闻,但涉事企业都矢口否认,最后不了了之。作为研究互联网及有关法律的专家,你认为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目前在法律层面上,判定企业行为是否属于大数据杀熟,存在哪些难点?对消费者有哪些维权建议?

  朱巍:实践中,大数据杀熟确实是存在的,而且类型多种多样。有的是通过数据比对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比价能力,对待不同的消费者实施不同的价格;有的是通过数据判断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服务需求的迫切程度来抬高价格;有的是通过宣传页面、引流页面等深度链接来区分不同的消费者。以上这些类型,都属于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式,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监管实践来看,大数据杀熟确实难以认定。一方面,平台会以优惠折扣大小来抗辩价格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消费者举证责任不好固定,监管者也比较难从算法和后台获取数据。

  对于消费者来说,第一,尽量在移动端安装多款同类别的app,增加比价能力。第二,每次看到的价格,应通过截屏取证的方式保存下来,以方便后续维权。第三,尽量避免通过同一平台账号、开放平台账号等方式登录不同平台。第四,应随时清除cookies,避免留存更多数据轨迹。

  中国消费者报: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便扣费、乱改套餐的投诉经常见诸于媒体,消费者往往多方投诉也没有结果,你怎么看这一问题?为何类似现象会层出不穷?

  朱巍:运营商扣费、套餐更改等情况,必须事先告知消费者,并在征求消费者同意后才能实施。对于那些利用格式合同,一次性获得消费者“终身授权”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下一步的工作,监管部门应着重清理运营商与用户之间“一揽子授权协议”,对单方面更改服务内容、随意扣费等消费侵权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消费者发现此类问题,应立即进行投诉并保存证据,第一时间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在你看来,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避免权益受损?

  朱巍:网络消费中,有六大问题需要消费者特别注意。

  第一,避免自己个人信息泄露。特别是,当消费者不再使用某款网络服务或产品时,在卸载前,应先走“注销”程序,只有彻底注销,才会根除个人信息泄露隐患。

  第二,不要在“三无网站”“野鸡网站”、他人发来的链接网站输入任何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输入财产信息。

  第三,对于游戏装备、游戏货币等虚拟财产,应设立特别保护双重密码,不要相信“银商”等交易平台,更不能通过游戏内其他玩家联系线下交易。

  第四,网络购物需谨慎。首先,不能跨过平台,或跳转其他平台进行交易;其次,直播购物不要偏听偏信“洗脑式”销售;再次,交易信息应保存,网络宣传等广告信息、商家承诺应妥善保存;最后,尽量不要选择微商购物模式。

  第五,平台密码应避免过于简单,不能所有平台都是一个密码。为防止“撞库”,消费者绑定网银的银行卡内不要存放过多货币,手机验证码千万不要随便给别人。

  第六,消费者应特别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特别网络权益,比如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预付式消费权益、产品质量保障、平台连带责任等权利。一旦消费者遇到问题,不要妥协,应立即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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