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佛山”2024年网络生态治理执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6 03:57:20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2024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依法管网治网,深入开展“清朗佛山2024”暨“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整治‘自媒体’无底 。

  2024年,清朗佛山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年网指导下,坚持依法管网治网,络生理执深入开展“清朗佛山2024”暨“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加强网络水军有关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态治持续发力净化网络生态。法情全年共协调处置违法不良有害信息近2万条(含“清朗佛山”小程序受理的况通举报信息),协调取消网站备案89家,清朗佛山指导警告、年网整改网站109家。络生理执同时,态治坚持发挥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法情加强重大网络案件协调督办,况通向职能部门移交案件线索等近100条,清朗佛山推动各涉网部门分领域分环节共同发力。年网

  现梳理形成全市“清朗佛山”2024年网络生态治理有关典型案例,络生理执通报如下:

  从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案例1

  编造谣言无底线博流量被判刑

  2023年下半年,网民胡某编造“某老板因乱扣挡车工血汗钱遭员工暗算”文字并剪辑合成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播放量达90.9万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2024年,经审理,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2

  传播扩散网络谣言被行拘

  2024年6月,工作发现,某社交平台群组传播南海区某学校有学生自我伤害消息和相关群聊天截图。经核实,相关信息为谣言。据公安部门调查,有网民在群组中看到另一网民称在市场买菜时听到其他人谈话内容,然后转发求证,导致该谣言信息在多个微信群扩散。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依法对造谣传谣的三名人员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案例3

  因私怨造谣被禁言

  2024年10月,短视频平台流传佛山市某小区一家七口发生命案,附图显示120救护车到场。经公安部门调查,该信息为谣言,系发帖人与当事人存在矛盾纠纷,发帖诅咒泄愤。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信息”等,公安机关对发帖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消除影响,该用户被平台禁言。

  全力维护营商网络环境

  案例4

  利用网络恶意诋毁竞争对手被罚款

  工作发现,佛山市某建材公司通过短视频账号“佛山瓷砖厂某某人”发布“揭秘瓷砖十大坑人品牌”的视频,损害其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相关视频被转发传播。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者佐证材料证明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该公司作为瓷砖生产和销售企业,利用编造的视频内容贬损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侵犯竞争对手的品牌形象、企业信誉等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业诋毁的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100000元。

  案例5

  损害企业声誉误导网民被下架

  2024年12月,工作发现,微信公众号“某某要闻摘要”等发布文章称“佛某集团正式宣告破产”,大量自媒体号转发。经核实,“佛某集团”是“广东佛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企业正常经营。相关文章错将破产企业张冠李戴,引发社会误解。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款等有关规定及“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网信部门依法责令相关微信公众号运营者下架有关链接。

  严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案例6

  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被责令关闭

  2024年11月,工作发现,深某资讯网、上某都市网、江某网、浙某快讯网四家网站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涉嫌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有关规定及“清朗佛山·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等有关要求。网信部门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对上述四家网站的主办者陈某依法进行约谈并责令关闭。目前,主办者已自行关闭上述网站。

  案例7

  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被给予行政警告

  2024年7月,工作发现,佛山市影某公司开设的“某外设网”平台未尽从严核验注册用户账号名称的义务,导致注册用户传播有害信息。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依法约谈佛山市影某公司,责令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依法办网意识,全面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大力打击刷单炒信

  网络水军等流量造假行为

  案例8

  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被罚款

  工作发现,佛山市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该公司组织人手为客户网店进行“刷单”,虚构交易记录、销售量,欺骗误导消费者,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构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罚款50000元。

  严厉打击涉网诈骗行为

  案例9

  冒充网信部门开展电信诈骗被查办

  2024年11月起,群众陆续反映,有接到自称市委网信办或市互联网办等部门的工作来电,指群众“手机涉嫌违法违规、需配合调查,否则停机处理”等,要求市民提供个人信息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对此电诈信息,网信部门已辟谣。建议广大市民,面对自称党政部门的电话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和理性认知,提高警惕,多方核实,不要轻易透露自己及家人的隐私信息,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相关线索已转公安部门处理,有关部门正进一步查办中。

  案例10

  线上线下帮助电信诈骗分子被判刑

  2024年1月至2月期间,陈某等四人通过某加密聊天软件与诈骗分子联络,代替其上门向四名老年受害人收取电信诈骗款项14万元,并抽取20%为佣金。法院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到一万元不等。


  2025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互联网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亮剑”,持续深入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并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佛山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目前,已有218个主体获得守信A级、7个主体获得守信AA级。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对佛山市范围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按程序规定开展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信用等级认定等工作,倡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合法、合规、优质的服务。欢迎属地企业等有关主体通过“佛山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或“清朗佛山”微信小程序进行了解,参与申报。

  来源:“网信佛山”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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